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经济开发区金线河生态治理(三期)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SDGP************00110
进场交易编号:FC-ZC-******-02
1.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经济开发区金线河生态治理(三期)工程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元。
1.5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边院镇的金线河 7+470( 泰东路桥)至上游 7+970( 边院镇北外环桥)之间(桩号为河道中泓桩号)。主要施工内容为河道清淤、淤土筑堤、河堤上修建人行步道及两侧栽植垂杨柳。
1.6工期:90日历天。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
3.2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3.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政府采购→我是供应商中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人民政府
地 址: 肥城市边院镇府前街001号
联系方式: 0538-******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301
电话:******
八、质疑与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8-******
8.4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