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平卫采磋商-2024-10 |
******办事处和美乡村先导片区建设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1月1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12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7.5评分办法” 2.2.2商务部分(30分) 投标报价(3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 、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 95%-100%之间(含 95% 、10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予以赋分。若所有投标 人的投标报价都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则以招标控制价的 98% 为评标基准价。 2 、评标基准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 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50% 上述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评标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 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5、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满分30分。当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时,每偏离±1%时,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偏离不足1%的部分按比例扣除。 6、备注: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文件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的比例为5%。 |
变更为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7.5评分办法” 2.2.2商务部分(30分) 投标报价(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总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报价)×30 注: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5、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3日18时29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1、其它不变 ,请各投标人于附件处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2、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信息 ******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ON168208 联系电话:******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办事处 |
地址:平顶山市东环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东一百米路北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平顶山卫东区东安路白银路交叉口院卫东区住建局三楼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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