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予以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桑植县凉水口镇凉水口村(新政府所在地)
******卫生院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1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钟晓明
联系电话:177-0744-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