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1. ******医院;
2. 项目名称:病房楼建设项目;
3. ******医院内;
4.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5. 联系人:孙总;
6. 联系电话:******;
7.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