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边院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对肥城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边院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 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肥城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边院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总投资:11229.57万元建设地点:肥城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边院镇污水处理厂)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现边院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扩建,新增处理能力1万吨/日,建成后实现2万吨/日规模,并对现有部分构建物进行改造,同时建设提升10公里污水管网。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园区及驻地的污水处理能力。
2.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人:楚科长电话:0538 209 5739
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4.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上面链接下载******委员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即日起,公众如果对本项目持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意见和建议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
2024年3月12日
******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