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4年56条河道防御洪水方案编制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总预算金额106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针对肥城市河道可能发生的不同标准洪水灾害预先制订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实施监测预报预警、洪水调度、抢险技术支撑的依据有助于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在科学合理调度洪水的基础上,确保标准内洪水堤防不决口、内涝少成灾,遇超标洪水有应急对策,努力做到在紧急情况下,反应迅速,指挥有序,有章可循,尽可能确保受威胁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技术商务要求
一、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编制成果。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
3.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1月17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水利局
地址:肥城市三农大厦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301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