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有限公司
争议标的额:18万元
案件大致情况:我司于2022年受莆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委托承建“莆田市疫情防控扩展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城市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总价款为183.46万元。2022年12月26日数字城市公司就该项目子系统与原告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总价款为34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按照合同约定我方应付数字城市公司项目款146.768万元,但受制于财政问题目******法院对数字城市公司(被告一)及我司(被告二)提起诉讼。
开庭时间及地点:******法院第四法庭。
三、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投标人参与竞价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获取竞价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10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竞价响应文件。 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诉前咨询、证据收集、诉讼策略制定、案件庭审、代表出庭、调解谈判、文书领取等法律服务。 服务期限: 至本案办结 服务标准及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标准 服务基本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诉前咨询、证据收集、诉讼策略制定、案件庭审、代表出庭、调解谈判、文书领取等法律服务。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 案件办结且中标方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方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 详见附件: 竞价文件-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服务.doc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拟派律师资格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网址,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3、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4、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 /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2月10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0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郑诚超 联系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 咨询电话: 400-151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