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沿海大通道人行景观天桥项目(二号桥) | 招标项目类型: | 市政 |
招标项目编号: | E************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申报责任人: | ******有限公司 | 建立时间: | 2024-11-06 |
沿海大通道人行景观天桥项目(二号桥)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沿海大通道人行景观天桥项目(二号桥)(招标编号:南建标[2024]102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修改为: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有限公司。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2点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修改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修改为:
序号 | 评审子项目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 | 子项目 评分(分) | 权重 |
1 | 危大工程清单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A1 (满分100分) | B1=30% |
2 | 危大工程清单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A2 (满分100分) | B2=35% |
3 | 危大工程清单3: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A3 (满分100分) | B3=35% |
******委员会成员总评分 | A1*B1+A2*B2+A3*B3 | |||
备 注 | 1.所有评审子项目权重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设置,且B1+B2+…+Bn累加为1;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委员会成员对某评审子项目评分大于(含)90分或小于60分时,必须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100页。 |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内容修改为:
“11.价格调整
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指数、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设备租赁综合价格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1)人工费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指数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2)本项目执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波动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招标人发布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中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单价为准。
主要材料和设备是指:招标人发布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 5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价格编制,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设备租赁综合价格调整办法具体如下:合同履行期间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对应的《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的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格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对应的同期信息价(《即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所采用的《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材料信息价)中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进行比较。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 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其他费用和利润均不计取,调差按季度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六、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提问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闽建筑(2022}5号)范本文本关于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答:按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第三点执行。
七、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index/new)、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