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乡村振兴督查激励资金项目(湖屯镇)
2、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220.56936万元,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本项目包含湖屯镇钱二新村村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湖屯镇种养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以及湖屯镇智慧农业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原有病害路面修补,铺设5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道路标线及设置安全设施等。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甲方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4.工期:60日历天。
5.实施地点:肥城市湖屯镇。
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图纸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7.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8.资格要求
8.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8.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3项目负责人资格: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8.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8.6本项目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方式,将整个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8.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合同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2月24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2月26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驻地
******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衍坤 联系方式: ******
地 址:肥城市福祥家园综合楼3楼